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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
第1章 我是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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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文提醒:

    1、这是篇言情文,言情!言情!

    2、不恐怖,偏日常。

    3、没什么阴阳五行、佛道轮回、道法自然,就是自想自设。

    4、写作的初衷是希望在凡尘俗世中寻找一点乐趣。没有什么格局,也没啥文笔,就图一乐。

    5、不用带脑子,想发表什么观点都可以,别拘着。

    ——

    日落西山,肚子把我叫醒了。

    我打了个哈欠,慢慢睁开眼睛。

    又是平平无奇的一个月黑风高之夜。

    这个坟包没有上一个大,我这不足一米六的个子在里面都伸不开手脚。

    但好歹有个安身之所,我倒也不是个挑剔的鬼。

    我拍了拍身边身边的头骨,道了声“晚安”。

    透过棺材和土层瞟了眼四周,见没有人之后,我伸出黑黢黢的爪子,刨开了张麻子的坟。

    小心翼翼地爬出来,然后迅速将他的坟包仔仔细细地填了回去,然后例行每日一遍的问候:

    “麻子哥,再一次谢谢你。希望你继续保佑这片山头不要被开发。等我下去的时候一定给你多分点纸钱。阿弥陀佛。”

    我跪在坟前静静地等待着。

    1、2、3、4、5秒。

    麻子哥没回应。

    很好,他又同意了。

    “感谢你的大度,麻子哥。佛祖会保佑你投个好胎的。”

    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借他的墓碑磨起了指甲。

    其实我是个懒鬼,我一度怀疑自己是懒死的。

    要不是必须得起来,我一定找个荒郊野外自己挖坑埋了自己,然后在里面躺到天荒地老。

    但是不行呀,因为我会饿~

    得出来找吃的~

    对,我身为一个非人类,竟然还会饿!

    而且我根本就没办法屯粮,因为我的食物是人类的情绪,像愤怒、恐惧、惭愧什么的……

    反正只要是不好的情绪,我都能吃。

    像是个捡垃圾的……

    但面对堆积如山的垃圾,我每次都只能捡一点……

    因为吃多了会吐……

    我是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我是个什么东西。

    在我飘着的这十多年来,我也一直在尝试搞清楚我到底是个啥。

    我没有记忆,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芳龄几许,为何而死。

    只记得自己原来是个人……

    好吧也不一定,也许是只猫。

    反正我现在是长得像人,有脑袋脖子、双手双脚、鼻子眼睛……

    反正人类身上能看到的器官我都有。

    ……就是不知道我里面有没有心肝脾肺肾啥的。我也没验证过,因为怕疼所以不敢剖开看。

    对,我还会疼!

    如果照到阳光,我会糊掉。伤到身体,我也会痛。

    简直比早八的大学生还容易死!

    但我又偏偏死不掉!

    我觉得自己应该不是出生于大富人家的,否则怎么会落得个流落荒野、没有坟墓、没人祭拜,还不得往生的下场。

    但没有小姐的命吧,偏偏生了个娇气的身体——呃,鬼体。

    我特别怕疼,指甲折了都会疼哭的那种。

    八年前,我跟风跳了回楼,想试试能不能跟那些亡灵一样往生。结果人——啊不,鬼都摔碎了,意识还在。

    这下子给我疼得,大半年不敢挪窝。

    所以之后我都不敢轻易尝试了,每天都只能小心翼翼地求死。

    比如,吞个安眠药——结果啥反应都没有,还害我屁放个不停。

    或者溺水——下去之后才发现,我不用呼吸,溺了个大寂寞。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是生是死,姑且算是“生”吧,因为我这也死不透啊。

    不过我猜想,我身体里应该至少是有肠子的,因为我吃进去的那些情绪,都会变成屁放出来。

    我都不知道那能不能被称为“屁”了。

    因为我不用呼吸,所以也闻不到那是啥味儿,根本没法从辨认那玩意儿和五谷轮回之气有没有区别。

    所以我——看得见,但不辨颜色;听得见,但只能听百米之内;摸得到,但是没有触感。

    我还没有味觉和嗅觉!

    这副操蛋的身体!

    从身体的构造来看,我知道自己是个女的,但我不知道自己长啥样。

    因为我!照不了镜子!

    镜子里根本就照不出我!

    我在这世间孤独地飘了十四年,没有一个人能看见我。

    只有那些亡灵,他们会向我投来目光。但我每次都还来不及打招呼,他们就被黑白无常给勾走了。

    可恶的无常,不管我怎么缠,他们都不肯带我去地府!

    我想偷溜去那儿,但根本就找不到黄泉路。

    这天杀的,我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t—t

    在我刚刚“醒来”的那段时间,我对自己的第一设想是吸血鬼。

    尖牙——擦擦、会飞——咻、瞬移——唰、吸血——嘶哈嘶哈……

    这多酷啊!

    但是很遗憾,即使我每天都舔一遍自己的牙,也没发现有一颗獠牙冒出头来。

    关键是我也不渴血,蝙蝠跟我也不亲。

    然后我觉得自己可能是个精灵。像萤火虫、昙花精什么的——只在夜间出没的那种精怪。

    但是也很遗憾,我没有小翅膀,也不会发光,更不会化形。

    不酷!也不可爱!

    那我觉着,再不济也应该是个凶煞恶鬼吧?

    诶您猜这么着,我根本作不了恶——因为我根本无法触碰到活人。

    因为烫手啊。

    所以经过排除法验算之后,我终于接受了事实——我就是个平平无奇的、普普通通的、没有法力的小鬼。

    因为太弱所以被生死簿给漏掉了,连黑白无常都懒得鸟我。

    好了,指甲磨得差不多了。

    我拍了拍张麻子的墓碑,同他告辞了。

    这里还有很多坟。

    虽说我和张麻子男女授受不亲,是不应该挤一堆的……但我没办法。

    人家都是双人墓,我总不能知三儿当三儿吧。

    我虽也向往那些独栋的闺阁,但她们的都是水泥砌的,我刨不开。

    哎,其实我还是想得蛮开的。

    换个角度想想,我这样也有好处——至少不会饿死,也不用上班。不用买房子生孩子,也不用今天愁吃明天愁穿。

    反正都浑浑噩噩了十年了,我没啥进步也没啥改变。

    就这么混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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