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嘹亮
第一百二十三章蛰伏38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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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角马的孩子6

    “你误会了!”刘妈不理手上的刀伤,使劲地想分开两人。

    叶叔:“别管我!快走!快走!带孩子走!”叶叔争开了刘爸的手,向刘妈喊道。

    刘爸:“你抢了我老婆还要抢我的孩子。”他捡起地上的菜刀,狠狠地砍向叶叔。叶叔一路被迫退,困在角落里,连续被砍了好几刀。

    刘妈带着孩子离开,小仁可见到叔叔陷入危险,就想去帮叔叔,可刘妈却固固地拉住他。

    “对不起,阿姨!”小仁咬伤刘妈,争脱了出去,死劲地抱着刘爸的腿。

    小仁:“不要打我叔叔!”

    “放开!”刘爸狠狠地踢了几脚,可小仁就是不放,死死地抱着,咬着他的腿:”你给我放开!”

    刘爸说着,手起刀落,向小仁挥来。

    “不要!”

    就在一剎那间,小行挡在了他们之间,刀狠狠地落在她的头上,脑子四溢起,鲜血喷涌在刘爸与小仁身上。

    看着垂死的小行,小仁,刘爸撇底地吓呆了。

    “趁现在走!走!”叶叔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抱起小仁就往门外跑。

    “不,我不走!我要陪小行!我永远和小行在一起!”小仁死泣地痛哭喊道,只见小行的身影慢慢离远他。消失在那深厚的铁门背后。

    刘爸抱着垂死的小行,也饮泣,懊悔。

    小行:“不可以打架。”

    “不打了,不打了!爸爸马上带你看医生!”

    刘爸扎着小行来到电话前,正想打电话报警的时候。小行的气息,已经非常地软弱。

    “爸爸我好冷。”这时,刘爸深深地抱着小行。

    “好温暖。小行最喜欢爸爸了。小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被爸爸抱过了。"

    可谁也没想到,刘爸竟会在这一刻迎来了这份久违的温暖。

    小行走了,就在刘爸的怀内走了,至死的那一刻,她也没有怨恨刘爸。

    叶叔,刘妈,小仁,终于安全地逃回叶家去。刘妈处理好小仁伤势,在他身边一直安抚他。

    “阿姨,小行不会有事吧!明天还可以见到她吗?我们还可以一起上学吧!”小仁抱着刘妈饮泣,她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拿来了童话书,让小仁抱着。

    “睡吧!睡吧!没事的,不过是一场恶梦而已。一切都会好的!”

    那天以后,小仁再也没有见到小行。再也没有了人跟他一起睡觉,洗澡,玩游戏,上学,放学。

    刘爸因杀死了小仁,自首坐牢,刘妈改嫁叶叔,把小仁当做亲儿子那样照顾。

    小仁:“不是说好了,一切都会好的吗?”

    终有一天,小仁忍不住问刘妈。

    “没事的,独角马带了小行去别的世界的旅游。等你长大了,小行就会回来找你。从今天起,你得要习惯没有小行的日子,重新生活,要不然,小行不会回来的。”

    然而,小行真的会回来吗?小仁一直相信这浪漫美好的童话。

    直到那天,他终于来到了童话中的玻璃森林——香港,然而,那里并没有所谓的独角马,更没有甚么永远的幸福在等着他。

    只有那梦魇一般的咒语,一直如怨灵般,在他的脑海中徘徊,挥之不去。

    “触目而始,倾而至终。”

    “触目而始,倾而至终。”

    “触目而始,倾而至终。”

    。。。。。

    距离小行的死,已经有几年。来到香港的小仁,因当时入境处的输入法问题,被迫改名为叶思庭,本想着来到香港,可以告别童年的那段回忆。可每逢夜深人静时,脑海里的挥之不去的残影,依然如鬼魅般的纠缠着他。他也想过要忘记小行,重新生活,但因为那句咒语,让他无论如何努力地想忘掉,也忘不掉。

    小行有个哥哥,名叫刘启强比她先到香港。

    当他知道自己在乡下,最爱的妹妹,刘韵行被杀后,心情极度低落,也一直走不出阴影。

    他并没学好,而是在路边沾染了一不三不四的人。

    年纪小小的,甚么酒吧夜店斗殴运du混流氓偷东西,每一样都沾,呆在警察局,男童院,医院的时间比留在家里更长,让父母非常地头痛。

    直到他被放出来的那天,社工最后一次接见他。

    「出去了得乖一点呀。别让我再看见你!都几岁了,还让父母这么担心。」男童院的社工,严厉地斥道。

    「关心?把自己的孩子孤伶伶地丢在乡下,然后说来香港就得来香港,根本没有问过我的意见。这叫何止关心,简直窝心。」

    「你知不知道你父母为了你花了多少钱,多少时间,多少精力!你在院里的表现一直很好,本质不坏的,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做犯法的事情。你经历的事,我都懂。但是这世界上,经历比你更悲惨的,大有人在。何必因为一件事,而纠结于过去。」

    「是不是家人每一份付出,我都得像个乞丐那样,伸着笑着来接受?好伟大呀!」耻笑道:「我乖?那是因为院里没有一个人能打得过我。」

    与社工最后的对话,依如以往的不欢而散,刘启强步出那深锁的铁闸,看着那像征希望的烈阳,却感觉到非常厌烦。

    刘启强走过曾经熟悉的小区,邻居对他投以奇异的目光。距离上次被捕,是四年前,因为在小区里,帮黑道运du。

    「看你这小伙挺够胆的,做『架梁』!」

    那时候,他看到邻居的小孩,正被黑道的混混拦住。刘启强跟他一起去面对。

    「他欠你们多少钱?我帮他送吧!」刘启强着,留意到领头的那人,手背上有一张小猪「麦兜」的贴纸。

    「强哥哥,不要!」

    「没事的。我感觉他,并不像很坏的样子。」

    「你这小子,挺有趣的!好吧!看你这么有义气,帮我送5次就够了。如果你想赚钱的话,以后还可以找我。青山道丧标。」

    「好的!一言为定!」刘启强说道。

    「不要!哥哥,他们都是黑社会的!」

    「别老说我们黑社会!我们做得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我收的钱,收得都是你们这些贪小便宜的人!运du,也是赚得那些黑心瘾君子的钱。我可从来也没有伤害善良的老百姓。你呀,小家伙,没钱就别学人家追星了。要赚钱的话,哥带你!」丧标指责小男孩,叫嚣道。

    「不敢了!不敢了!」

    之后几天,刘启强帮邻居还了债,又继续跟了丧标赚了点快钱,参加了帮会的活动。可有一天,当他回家的时候,就被几个便衣警察抓了,又回到了男童院,一去就是3年。

    纵然饱受邻居的白眼,可回到家,母亲依然非常高兴地为他洗尘。这几年没在家,家里的环境,变化很大。本来父亲是父亲是个船厂厂长,可因为经济的转移,船厂倒闭了,他们从复式的豪宅别墅,搬到了不到200呎的公屋,生活大不如前。

    「这是你最喜欢的燘鸡翅,多吃点。」

    「没心情。」刘启强看着鸡翅,一个也没有夹,只吃了几口白饭,又冲门而出。

    他连系了在公园里流连的小混混,阿壮,阿胖,阿瘦,就去找他们聚聚。

    黄金的夕阳,穿过稀疏的树梢,照射在四个混混的脸上。他们懒洋洋,不太情愿地睁眼双眼,向路过的女孩吹口哨。

    「好无聊呀!」刘启强说:「最近你们有甚么乐子吗?」

    「乐子可多了。」壮辉拿出手相,给他看了一下最近的「摄影作品」,说道:「不错吧!这些妹子。」

    看着他手机里,尽是些14—28岁女性,性感祼露的照片,看得仍是「处男」的刘启强,满脸通红。

    「看你这样子,完全是不懂呀?等完成今天的任务后,你去我家,给你看些更刺激的。改天叫个『纯洁的妹妹』来帮你开开荤。」阿胖猥亵地笑道。

    「这么多生意可以做,怎么搞这种?」刘启强看着那些美艳的「受害者」们,不禁吞了一口又一口的口水。可心里却有种莫名的难受与厌恶,与他的欲望在抗争。毕竟,以前运du,催债也不过是赚那些瘾君子,赌徒的钱为主,现在可确确实实,在伤害一些无辜的女孩。

    「丧标哥以前不是叫我们不要干这种事吗?」刘启强说道。

    「丧标哥?上次跟洪兴打架,他早被人家砍碎,做成狗肉煲了。现在我们自己混。储够钱,就去洪兴交帮费,拜个好大哥,顺便给大哥送给几个美女。说不定,还可以出人头地了!」阿瘦说道。

    说着,下坡路来了一位身材高挑的女生,看着她那又长又直的大白腿,三人垂涎不止。

    「你在一边看着,学习一下。」阿壮上前去跟女生搭讪,阿瘦拿着摄影机在偷拍。阿胖却躲女生在背后,偷偷把「哥罗方」倒在手绢里,慢慢地靠近女生。

    「高妹呀,你这一个女孩子走在路上很危险的,要不我保护你!」说着,阿庄把手搭在女生的肩上。

    可这女生却非常警惕,她咬住阿壮的手,让他放开,又察觉到身后的阿胖,把他手中的手绢拨掉。见女生反抗,阿壮扯住她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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