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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一天48小时卷死男女主
593.第593章 落魄雌性兽世卷成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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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渊被彻底打服了。

    身为猫族最强大的勇士,此时此刻的他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仔细看,耳尖部分竟然还被咬出了一个豁口,鲜血不断的滴下来。

    最后,林渊是被队友们给抬走的,临走前,几个雄性小心又忌惮的看向金姝,其中一个还低声问了一句。

    “我,我把他带走了啊。”

    见金姝不说话,这才敢把人给带走。

    气撒得差不多了,金姝打了个哈欠,化身成人走进山洞。

    阿海和梁旭跟上来。

    向来沉默的梁旭不说什么,但阿海却颇为担心的问了句。

    “咱们把林渊打成那样,族长会不会来找我们的麻烦?”

    金姝指正他。

    “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是我,打了林渊,和你们没关系。

    他要是有那个脸去告诉族长,自己被雌性给打成那样,那接下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

    很显然,林渊是个要面子的,回去之后他不仅不会向族长告状,还会再三嘱咐身边那些队友,让他们也不要出去乱说。

    所以今天挨得这次打,他只能默默吃亏。

    金姝根本就不担心,她让梁旭把老三和老四的遗物埋葬好,紧跟着便又开始倒腾接下来的生活物资了。

    来了兽世这么长时间,她还没洗过澡呢。

    大冬天洗澡对于猫族来说非常的困难,但金姝不想委屈自己了。

    所以她早早的烧了一大桶的热水,紧跟着从里到外彻底的给自己洗了一遍。

    洗完剩下的水,梁旭和阿海两人也分别洗了一次。

    当天晚上,阿海等了很久也没有回去的打算。

    所以当金姝看着梁旭把两个猫崽子带走的时候,心底里大概有数了。

    阿海是个身材没那么健硕的雄性,相反,他长得白净瘦长,就连经常露在外面的胳膊都冷白的能清晰的看见绿色的血管。

    这样的雄性很显然是不受欢迎的。

    原主也不太喜欢他,但没办法,阿海和金姝是表兄妹,当一个雄性被所有雌性排斥拒绝的时候,亲戚之间就要互帮互助,互相消化。

    因为不被喜欢,所以至今阿海都没有和金姝有过太亲密的关系。

    今天他鼓起勇气,主动留下来,小心翼翼又满怀期待的看着金姝,那个样子,让金姝觉得自己就像是准备翻牌子的皇帝。

    放到现代,就阿海这个长相,最差也得是个流量偶像。

    但生不逢时,他身处兽世,这幅身材和模样一看就不是个擅长捕猎的好手,只会被雌性嫌弃。

    金姝并不讨厌他,但不讨厌也不代表自己要和他做那事。

    毕竟,金姝不喜欢那事。

    “阿海,你坐下,我和你说件事。”

    阿海非常配合的坐在了金姝对面,白净的脸上挂着一丝忐忑和不安。

    “你说。”

    “我给你一个机会,去选择去他雌性,因为我不打算再生孩子了。

    所以,你要是想分开,我明天就可以去和族长说。

    放心,是我主动提出来的,他们会给你重新安排一个雌性。”

    阿海听到这话,微张着的嘴开合了好多遍,眼神里渐渐升起浓浓的悲伤和自弃。

    他低下头,用力攥着自己的衣角。

    “我不想走,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我不想走。”

“那你能接受一辈子没有子嗣么?”

    在兽世,几乎所有雄性都以留下更多的子嗣当做人生的主要目标。

    由此可知,子嗣对于雄性有多重要。

    所以金姝并不会为难他,也肯定不想耽误他。

    这种事情,还是早说清楚早好。

    阿海沉默许久,金姝打断他的沉默。

    “你想想吧,明天再做决定也行。”

    “我不想走。”

    “我没赶你走,不光光是对你,就算是其他人也都是一样的,我不会再生任何人的孩子,梁旭也是。

    你能接受,可以留下。

    接受不了,那就离开。”

    金姝自认为已经说清楚了,但看着阿海那表情,就知道他肯定是陷入自我怀疑状态了。

    但金姝已经没空和他继续浪费时间了。

    因为她要忙着统一兽世,如果进度条是一百的话,她现在的进度条仍然是纹丝不动。

    阿海转身离开了。

    没过多久,静止时间开始,金姝再次忙碌起来了。

    她要抓紧时间囤肉,趁着现在天气冷好保存,趁着夏天来临之前存够足够多的肉条。

    除此之外,金姝还花了许多时间构建了一下猫族部落以外十公里范围内的地势构造。

    通过查阅猫族部落的古籍,金姝大概了解了这个世界的版图。

    兽世大陆面积和地球面积差不多。

    但却常年极端天气。

    兽世分为东西两个半球,东半球为极寒,西半球便是极热。

    而猫族所处的石河森林便处于东半球,一天之中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黑夜,白天的时间转瞬即逝。

    东半球盛产糖和盐,西半球则盛产兽皮和谷酿酒。

    在这个以物换物的世界,想要在东半球活得好,很显然,兽皮和酒才是最好的路子。

    但是,酿酒需要大量的粮食。

    这一点金姝暂时完不成,于是她只能把目光转向兽皮。

    一张巨兔兽皮最起码能在石河市场中兑换一百斤的肉,又或者是十斤的盐或糖。

    当然,熊皮和虎皮更加珍贵。

    熊和虎,金姝暂时没底气能控制住,所以她便开始根据地势条件寻找兔窝。

    狡猾的兔子洞窟众多,但金姝找到经验之后,便能在静止时间内轻轻松松找到最起码一个兔子洞。

    而兔子又是群居动物,一个兔子洞,少则四只,多则十几只。

    埋在大雪之下的兔子,在囤储到足够的干草之后,便会在四通八达的洞窟之中疯狂的繁衍下崽。

    当然,金姝有原则。

    如果恰好找到了带崽的兔子洞,金姝会留下幼崽和公母兔各一只,剩下的,全部敲晕了带走。

    短短几天,金姝杀兔子的手法已经锻炼的炉火纯青。

    一只兔子,脱皮拆骨分内脏,整个过程不超过二十分钟。

    森林里有的是兔子,而且就凭金姝一个人,杀兔子的速度根本追不上兔子繁衍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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