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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也是万人迷
第22章 我爱卖花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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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a市最壮观的订婚宴。

    订婚宴的男主角是所有女人都想嫁的钻石王老五。

    有钱有颜,感情史一片空白,社交干净。

    苏软软让所有女人眼红了。

    苏软软今日化着浓妆,唇上摸了艳丽的血红色,平时无辜的杏眼勾勒出一条眼线,到眼角处向上一翘,多了千丝娇媚。

    我嫁,郎未娶。

    郎娶,亦非我。

    “哈哈哈!”

    苏软软笑得张扬,眼眶微湿,一袭红裙微摆,气场炸裂。

    女人离开的背影让化妆师面面相觑。

    林初九坐在第一排,看得最清楚,此时,殿堂里坐满了人。

    古老的钟声敲动,殿堂的大门缓缓打开。

    男人穿着白西装,剑眉星目,眼神深邃,棱角分明。

    第一眼,视线准确的落在许久未见的男孩身上,便再难以移开。

    厚厚的心理防线在见到男孩的那一秒,瞬间崩塌。

    就在那一秒,陆潜想抛弃一切,和男孩远走高飞。

    从第一次见面时,就注定了没有结果。

    林初九是他外甥。

    林初九偏偏是他外甥。

    女人一袭红裙,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玫瑰般的红唇微张,想要说什么,最后化为灿烂一笑。

    那就祝愿初九同学找到自己的心之所向。

    再也不会有人扮鬼吓他了。

    下面席位坐着的人不免心里有些议论。

    两人的订婚宴上,穿的却丝毫搭不上边。

    不过,没人开口说出来。

    在权势面前,不需要理由。

    林子穆警觉的看着两人,指尖泛白。

    那种眼神,他最清楚不过了。

    他花了点手段,解决完国外的南小毅,没想到,又有人盯上了林初九。

    初九可真是受欢迎呢。

    把他藏起来就好了。

    林子穆深深的看着林初九的位置,脸上隐隐约约透露出病态的占有欲,林子穆不急不缓的戴上金丝眼镜,又变成了那副温柔的模样。

    心脏漏了一拍。

    即便是一个背影,霍烟还是立马就认出了男孩。

    她找了男孩整整半个月。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霍烟坐在第二排,男孩就在她左边的第三个位置上坐着。

    今日她穿着粉色旗袍,手腕处,系着一条红丝带。

    “放心,用你手腕处的布带遮住眼睛”

    霍烟耳边回荡起那日男孩微低着头,让自己遮住他眼睛的画面。

    男孩单膝跪地,替自己擦干脚背的红酒。

    霍烟心脏剧烈跳动,手中的白手帕仿佛有了男孩的体温一样,灼人。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

    小时候别人说霍烟有幻想症,她总学着紫霞仙子说些不切实际的话。

    霍烟那次以后,脾气就开始变了。

    她始终相信,他的盖世英雄是世界上最帅最好的男人,会包容她,和她一切的任性。

    在所有家长口中,陆潜是最优秀的孩子。

    所以,她把陆潜当做她的盖世英雄。

    现在,霍烟突然不这么想了。

    她懂得了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崇拜。

    什么是爱。

    霍烟笑得很真实,眼弯成了两个小月亮,像个小女孩一样纯真。

    一会订婚宴结束了,她自己去找男孩。

    刘助理叹了一声,他忽然懂了自家总裁这几天反常的源头了。

    不可说不可说。

    “宿主,主系统让我们十分钟之内脱离位面”白小点开邮件,有些遗憾。

    没吃到喜糖,没看到男主和女主的小孩,太可惜了。

    “啊?”

    林初九看见陆潜和苏软软头上巨大的水晶吊灯微微摇晃,再仔细看时吊灯瞬间砸了下来。

    林初九来不及反应,立刻冲向两人,推开两人,自己却来不及离开,让吊灯狠狠的砸在了身上。

    剧烈的疼痛差点让林初九哭了出来。

    林初九怕痛,怕得要命。

    周围的尖叫声刺得林初九耳膜疼痛,想到看清周围的情况却视线模糊,忽的,林初九吐出了一口血。

    “白小,我,疼”林初九无力的开口,脸上溅了些血,身体已经让水晶灯砸得血肉模糊了。

    “加载完成,抽离宿主灵魂”

    白小动作很快,给林初九抽回了空间。

    只见男孩闭上了眼睛,嘴角泛起丝丝笑容。

    真好,不疼了。

    林初九在空间抱着白小蹭了好一会才遗忘掉刚才的疼痛。

    林初九的葬礼只有几个人出席。

    林子穆,霍烟,苏软软,南小毅,和陆潜。

    那日的意外似乎没有人愿意再想起。

    林子穆亲自抱着林初九的骨灰盒下葬的。

    那日,没有人哭,大家都很沉默。

    天空也没有下雨,依旧晴空万里。

    苏软软和陆潜的订婚宴取消了,两人各走各的道。

    苏软软父亲的公司破产了,她没有回去那所大学教书,去了山区支教。

    每到夜里,苏软软总会惊醒,浑身大汗淋漓,就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她讨厌红色。

    林子穆在林初九死的第二年自杀了。

    “把我的骨灰洒在林初九的坟墓边,我没有抛弃他,从来没有。”

    这是林子穆的遗言。

    南小毅从戒同所里逃出来的时候,已经瘦得不成人样了。

    嘿嘿,两个月,他坚持住了两个月。

    他可没有忘记林初九哦。

    他去找林初九,听到的,却是林初九已经死了。

    每年林初九的忌日,南小毅都会带一份番茄牛腩和炒青菜放在林初九的坟头。

    这是他帮林初九打的第一份饭。

    霍烟沉默了很多。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

    “我猜中的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

    霍烟第一次知道后半句话。

    开始是一个大男孩愿意为她单膝跪地擦脚背,结尾是一个小女孩改了骄纵的脾气每日吃素求佛。

    陆潜是所有人最没有变化的一个,每日都在公司照常处理文件,开会,签协议。

    苏软软说他没有心。

    只有刘助理知道,每到深夜,陆潜总会看着办公桌上唯一的一张照片抽着烟发呆。

    陆潜不敢回家。

    他怕自己忍不住,他唾弃自己的思想。

    直到一日,刘助理把一份鉴定表给了他。

    是林子穆让他给陆潜的。

    陆潜狼狈的跑回家,躺在林初九的床上,嗅着早已不存在的味道,像个孩子一样无助的哭着。

    手臂上,都是刀痕。

    陆潜想起那日少年声音断断续续的说疼,备受煎熬。

    所以他用自己的方式赎罪。

    他有罪,他不应该没有保护好男孩。

    天亮的时候,阳光透过窗户,射在了床上带着笑容的男人。

    地上,遗落着几颗安眠药。

    微风拂面,胜似男孩眉眼弯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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